措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措美县是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的下辖县,位于山南市西南部,西藏自治区南部、喜马拉雅山北麓,地处东经90°56′~92°00′、北纬28°11′~28°57′之间。县境东邻隆子县,西与浪卡子县接壤,南与洛扎县、错那县交界,北靠琼结县、乃东县。全县辖2个乡2个镇,距拉萨市300公里,距山南市市区130公里。总面积4549平方公里,总人口1.4万(截至2014年底)。县人民政府驻措美镇当许。措美县古堆乡是藏獒的原生地,古堆乡有“藏獒之乡”之称。措美县“扎扎服饰”被国务院评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元朝至正十四年(公元1354年),帕竹地方政权在措美设立了佳孜哲古宗(即后来的哲古宗,现在的措美),另外还有达玛组(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)。噶厦政府统治时期仍保留了哲古宗行政区划,统归洛喀(山南)基巧管辖。哲古宗的辖区有:哲古、当许、雪拉;达玛宗的辖区有:波噶、乃西、具巴、路美、当巴、下藏。